廣東建設報訊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出通知,就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置永久性標牌有關事項做出明確規定,涉及設置永久性標牌的責任單位、設置永久性標牌的位置與時間、永久性標牌的材質和尺寸、永久性標牌的內容及設置永久性標牌的監督。 此舉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以及《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關于設置永久性標牌的規定,強化工程項目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意識,規范統一我省永久性標牌設置。 通知明確,設置永久性標牌由建設單位負責,應保證標牌按要求制作、安裝到位等工作;監理單位負責檢查永久性標牌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安裝質量。 房屋建筑工程永久性標牌宜設置在建筑物主立面、標牌下邊緣距離地面1.6米至2米且不影響美觀的明顯部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永久性標牌宜設置在工程明顯部位,如城市橋梁兩端,隧道口,地鐵站候車廳等。永久性標牌應在竣工驗收完成前制作并安裝完成。 永久性標牌應選用硬度較高和耐腐蝕性較好的材料制作,尺寸不得小于長800(mm)×寬600(mm),字體采用仿宋體,字體大小以版面充實、清晰美觀為宜,文字雕刻后用不易退色的防水顏料著色。 永久性標牌的內容應包括: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項目負責人姓名,設計使用年限,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日期。施工單位較多的,除施工總承包單位外選擇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發包的施工單位和由建設單位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中合同金額較大的(以前5名為限)。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相關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的,竣工驗收時在任的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姓名。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竣工驗收時對永久性標牌是否鑲嵌到位、標牌內容是否完整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建設單位及時整改。 來源:http://news.163.com/15/0115/11/AG0EG6KE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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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建設單位負責永久性標牌設置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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