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從今年起,包頭市所有在建和即將開工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的單體建筑山墻外必須安裝永久性標牌。這是記者近日從包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的。 據了解,永久性標牌的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墾區危房改造安置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同時,包頭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還要求,今年包頭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必須于9月底前全部開工,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任務。施工單位,盡快辦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立項、規劃、土地、建設等前期手續,并建立城市棚戶區改造征收(拆遷)協議明細紙質和電子版檔案(包括2010年和2011年項目)。 此外,今年還將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將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納入包頭市工程建設領域重點監管體系,對設計、材料、施工和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設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專戶,及時下撥各級補助資金和租金補貼,并按規定用途使用,確保??顚S?。 來源:http://www.nmgcb.com.cn/html/2012-04/24/content_1035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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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保障性住房將安裝永久性標牌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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