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設項目 設置永久性標牌的通知 初改辦[2008]4號 中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初中工程辦: 為加強對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下簡稱“初中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強化責任意識,經研究,決定對“初中工程”建設項目設置永久性標牌(以下簡稱“標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使用“初中工程”中央專項資金建設的土建項目,均應對單體建筑物分別設置永久性標牌。建筑面積不足200平方米的單體建筑物除外。 二、“標牌”應牢固鑲嵌(或鐫刻、雕刻)在建筑物正面墻體醒目位置,“標牌”材質要本著“節約、美觀、耐用”的原則,用與建筑物墻體相同的材料。磚木結構校舍,可采用水泥雕刻方式設置。 三、“標牌”統一注明“國家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項目”字樣及竣工(或完工)時間、設計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監理單位名稱、建筑面積、中央??顢殿~等內容。統一尺寸、字體(華文中宋)、字號(詳見式樣圖式)。 四、“標牌”應在單體建筑完工的同時完成設置,已完工但未設置標牌或已自行設置標牌的,要按本規定重新設置。 五、“初中工程”土建項目設置永久性標牌是加強質量管理的一項措施,也是今后國家檢查驗收的內容之一。請各地高度重視、精心制作,嚴格按要求設置。 附:“標牌”式樣(見下圖) 國家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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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牌】教育部《關于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設項目設置永久性標牌的通知》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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